凡是在我省外市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调入我市后,须办理外地调入手续;凡是在我省外市通过评审取得的正高(副高)不需办理外地调入手续。外省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办理外地调入手续,中级及以下报市职改办认定,高职须报省职改办认定。
一、换证范围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机关(钢印)是唐山市职改办或河北省职改办以外的须办理外地调入手续(在我市代理的参加外市评审(含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我市不承认其资格)。
二、所需材料
1、《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认定表》两份,A4纸打印(下载附件);
2、毕业证原件;
3、原资格证书;
4、职称评审(认定/呈报)表,同时需要提供评审通过的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证明;
5、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6、转递档案通知单;
7、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不限底色)。
(一)在我市各县区职改办认定通过的助理级职称须提供以上1-4项材料。
(二)档案调入我中心的须提供以上1-4、6-7项材料。
(三)档案在我中心存放劳动关系在异地并取得职称资格的须提供1-7项材料。
三、填表说明
1、何时何地何单位调入:指的是档案存入到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情况,XX年XX月由XX人才中心(或XX单位)调入我处;
2、何时何地曾聘何专业技术职务:指的是XX年XX月XXXX职改办(单位)认定(或评审)为XX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3、单位意见:手工填写“以上情况属实,同意该同志办理外地调入认定手续。”现单位负责人手工签名盖公章。
以上内容除“单位意见”栏需手工填写外,其它内容可机打。
四、时间安排
预约电话:0315-2806012。(提交的材料先发送至指定邮箱rsdlbzc@163.com,审核无误后再预约现场交材料的具体时间)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5月20日(公休日除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办公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