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河北省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全面摸清全区取水井总体情况,完成取水井电子标识认证,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健全取水计量设施,实现取水井规范管理、精准管理、动态管理,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路南区取水井关停计划(20200-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为何要对取水井进行关停,我们采访了路南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
问:取水井关停管理是如何要求的?
答:按照《河北省取水井管理办法(试行)》(冀水超采治理办〔2020〕35号)和《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技术要求》,针对不同类型自备井的成井条件、科学确定关停计方式、方法和步骤,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取水井关停应关尽关、先通后关、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的原则。水源置换工程实施区域内的取水井原则上全部关停,旱作雨养、退耕、地表水灌溉区域内的取水井全部关停,无许可取水且不符合许可证补办条件的取水井一律关停。
问:这次取水井的清查对象都是哪些?
答:清查对象包括全区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动力机械驱动水泵开采地下水源的机电井,包括用于居民饮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畜牧养殖和其他生产生活取用地下水的正常使用和封存备用的取水井,但不包括已经报废或填埋的取水井。
问:清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根据全区取水井特征、运行管理状况、地下水分布特点等,取水井清理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信息。包括取水井位置、产权和使用单位名称、井深、成井时间、供电电能表编号、取水许可审批情况,取水层位是否属于高氟水等。
2、使用信息。包括取水井的取水用途、年取水量、取水计量方式、目前使用状态、供水人口和灌溉面积等。
3、处置信息。主要是对取水井将采取的处置措施,明确是否保留、予以关停或者作为应急备用水源井,计划置换的水源等。
问:取水井排查相关责任如何规定的?
答: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落实主体责任。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南湖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取水井清理排查工作负总责,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逐村、逐社区、逐企业对取水井进行清理排查,要求“摸清底数、一井不漏”和“谁排查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一井不漏,摸清底数。
问:如何制定取水井关停实施计划?
答:在摸底排查、信息核查、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区政府组织制定2020-2022年取水井关停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关停任务。
问:目前已排查机井数共多少眼?计划封存、填埋多少眼?
答:截止目前,河北省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专项工作子系统显示已完成全区排查机井数2321眼。其中,农业2306眼,非农63眼(含市节水办)。
1、2020年计划关停取水井25眼(填埋9眼)。
2、2021年计划关停取水井39眼(填埋12眼)。
3、2022年计划关停取水井41眼。
三年计划关停105眼(填埋2眼)。
问:取水井关停方式包括哪些?
答:取水井关停方式包括填埋、常规封存、应急封存、热备。
问:打井现在还能审批吗?
答:2018年6月10日前,省法制办要会同省水利厅修订我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由原来的省市县分级审批改为统一由省水利厅审批,从即日起各地暂停新打机井审批。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禁采区一律不得开凿新取水井;限采区一律不准新增地下水开采量,事关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重要建设项目确需开凿新取水井的,要按照用1减2比例同步消减其他取水单位开采量;其他区域地下水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准开凿新取水井。
问:地下水取水许可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根据《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用地下水的,由省水利厅负责取水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