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机关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政策,负责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等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手册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受委托负责中央省驻唐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核管理、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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